比喻攻击甲国时先稳住乙国,等灭掉甲国后再灭乙国。
鲁僖公 五年(公元前655年), 晋献公 假道 虞国 ,出师伐 虢国 。灭 虢 后,又回师灭掉 虞国 。后以“灭虢取虞”为典故,谓攻击甲国时先稳住乙国,等灭掉甲国后又消灭掉乙国的谋略。《三国演义》第一一五回:“今先定 西蜀 ,乘顺流之势,水陆并进,併吞 东吴 ,此‘灭虢取虞’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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