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
自己認為。
法律上指承認系爭事實之陳述或行為,在審判中發生不利於己的作用。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ziciwang.com/]
本文地址:https://www.ziciwang.com/cidian/ShBIGt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