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事理。 清 方宗诚 《<古文简要>序》:“文之事本一,而其用三:曰晰理,曰纪事,曰抒情。”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ziciwang.com/]
本文地址:https://www.ziciwang.com/cidian/clImPglo.html